教學目標:
本課程之教學目標如下──
培育學生學習
(1)
何謂語言學
(2)
語言學的基本概念及知識
(3)
將語言視為一門專業學科,將其與日常生活所使用的語言兩者分開,如此才得以去體認語言之用法及含意。
(4)
檢視我們對表達方式、各語言文字及語言使用者的看法
(5)
去觀察與分析,去寫下及說出我們的觀察所得及分析看法。
適合修讀對象:
國內中小學在職教師發展第二專長(或本校暑修學生)
課程內容大綱:
繼語言學概論I所探討的四個主題,持續探究以下課題:
構詞學(morphology)、句法學(syntax)、書寫系統(writing
system)、語意學(semantics)、語言變遷(language
change)等。